新杨中学教辅材料管理制度
为严格规范本校教辅材料的审核、征订、使用与督查管理,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,杜绝违规行为,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进校园管理的通知》及普陀区教育局相关专项整治工作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一章 总则
1. 本校所有教辅材料(含各类教材练习、寒暑假作业等学资料)的管理工作,均适用本制度。
2. 基本原则:坚持“自愿购买”、“一科一辅”、“规范使用”、“强化监督”,严禁任何形式的违规推荐、强制购买、从中牟利行为。
第二章 审核管理
1. 审核主体:学校“教辅材料管理工作专班”(以下简称“工作专班”)是教辅材料审核的责任主体,负责最终审定。
2. 审核流程:
(1)学科初选:各学科教研组须严格从《上海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》中选1本教科书配套练习。
(2)教研组论证:教研组组织教师对初选教辅的科学性、适用性、难度梯度等进行全面评估。
(3)校级审核:工作专班对教研组提交的教辅材料进行合规性、必要性和可行性审核。重点审查其是否存在强迫或变相强迫选用、是否在《上海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》范围内,内容是否存在意识形态、科学性、准确性问题。
(4)备案公示:凡不选用《上海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》的材料,教导处将拟选用的教辅材料清单向区教育局备案,并在校园公示栏及官方网站进行公示,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,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
3. 严禁事项:
(1)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《上海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》以外的任何教辅
材料(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统一教学、统一布置作业、统一讲评的方式要求学生购买指定教辅)。
(2)严禁学校、年级组、备课组、班级或家委会统一组织强制征订、购买。
严禁任何教师暗示、诱导学生或家长到指定书店购买指定教辅。
4. 培训与研究:
教研组应定期组织教师开展作业设计研究,提升教师自主设计作业的能力,切实发挥作业育人功能。
第三章 订购与经费管理
1. 教师严格从《上海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》中选择教辅材料,严禁选择《上海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》以外的其他教辅。对符合《目录》规定的教辅材料,由学校通过公用经费承担学生教辅费用,并在学校告示栏出示教辅材料采购价格与收费价格,严禁从教辅采购中牟利。流程如图示1。
图1
2. 如需选择其他学习资料,由教研组公开讨论,评估学习资料是否合规,并由教研组长向教导处报备,教导处经过审核提交区教育局备案。若区教育学院判定教辅材料不适宜作为学生学习材料,则教师杜绝选择该教辅;若区教育学院判定教辅材料可以作为学生学习材料,教导处经过学校教辅材料管理工作专班同意,由学校出示告家长书,向家长明示教辅价格,并严格遵守自愿购买原则,禁止强迫或变相强迫家长购买。流程如图示2。
图2
第四章 督查与问责
1. 日常督查:
(1)工作专班每月开展一次教辅材料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,检查结果纳入教研组及教师个人考核。
(2)教导处负责撰写教辅材料管理工作简报及相关过程性资料的整理等,定期总结自查结果和问题。
2. 监督渠道:
开放教辅材料管理监督电话和邮箱,畅通家长、学生信访举报渠道,对反映
的问题及时调查、处理和反馈。
普陀区:基础教育科:021-52564588-7693
新杨中学:举报电话:66262225 举报邮箱:xinyangzx@126.com
3. 责任追究:
对违反本制度要求的个人和部门,一经查实,将视情节轻重,依据有关规定,给予批评教育、诫勉谈话、通报批评、取消评优资格等,涉嫌违纪违法的,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。
上海市新杨中学
2025年5月6日